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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法规(6)

来源: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0-10-05
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
【关键词】

【摘要】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》的通知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,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,规范和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》的通知

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,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,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,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。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:

一、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(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),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。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、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、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、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纳税人从事《目录》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,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,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
(二)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,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

文章来源:《中国资源综合利用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zyzhly.cn/qikandaodu/2020/1005/6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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